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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不论是否登记,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。但如果将作品登记的话,那么才能更好的受到《著作权法》等法律的保护。
一、作品登记需要什么材料
1、作品登记申请书(由北京佐行代为填写准备);
2、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:
- ·作者身份证明(复印件,须作者签名);
- ·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(复印件);
- ·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(复印件);
- ·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(复印件);
- ·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(复印件);
3、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(由北京佐行辅助准备);
4、作品说明书。(由北京佐行辅助准备);
5、委托书。
二、办理作品登记的程序
根据《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的办理程序如下:
(一)递交登记申请材料、交纳登记申请费用;
(二)登记机关审核材料齐备与否,并下发受理通知书;
(三)登记机关在受理后30日内对申请下来的正确与否进行审查,如何不符地方会下发补正通知书;
(四)登记机关向申请人发放登记证书通知或者不予登记通知书
由于申请版权登记需要在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网上填报申请材料,如果填写错误就需要不断 修改更正,所以还是建议申请人委托我们进行专业的申报,省事省力更专业,以便申请人更快捷的拿到版权证书。